單位定向捐贈的協(xié)議書(shū)
救濟單位名稱(chēng):
德律風(fēng):
法定代表人姓名:
職務(wù):
策劃范疇及方法:
工商承諾登暗號:
開(kāi)戶(hù)銀行:
賬號:
受贈單位名稱(chēng):大連市慈善總會(huì )
德律風(fēng):
法定代表人姓名:
職務(wù):
以上兩邊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救濟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約法》有關(guān)法則,訂立和談以下:
1、救濟方任務(wù):
向受贈方救濟
并供給合法的掃數權憑據。
2、救濟方權力:
與受贈方合議后,在不違背法律、標準,不風(fēng)險大家長(cháng)處前提下,指定所捐用處、用法以下:
3、受贈方權力:
接納救濟并查驗掃數權憑據。
4、受贈方任務(wù):
接納救濟款項或物品后,遵照救濟方指定的目標和方法操縱利用救濟款物。
兩邊遵循誠篤名譽(yù)原則簽訂和談,如有未盡事件,以?xún)冬F和談為目標,自愿會(huì )商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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