憲法日在每年的12月4日,2016年是我國第三個(gè)國家憲法日,YJBYS小編特意為大家推薦一些2016憲法日宣傳圖片,希望大家喜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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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日是12月4日?
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,擁有最高法律效力。我國曾于1954年、1975年、1978年和1982年通過(guò)四個(gè)憲法,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,于當年12月4日正式實(shí)施。
2001年,我國將每年的12月4日作為“全國法制宣傳日”。據全國人大最新通過(guò),我國擬將每年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。
實(shí)際上,早在1982年12月4日我國現行憲法頒布之時(shí),一些憲法學(xué)者就提出了將這一天設為“憲法日”的建議。而這是首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。
世界上不少?lài)叶荚O有憲法日。如丹麥的憲法日是6月5日,波蘭的憲法日定在每年5月3日。日本的憲法日也定在這一天。
憲法宣誓制度在國外亦由來(lái)已久。自1919年德國《魏瑪憲法》首次確認國家公職人員就職宣誓制度以后,這一制度被許多國家的憲法規定下來(lái),成為各國憲政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。
憲法的原則是什么?
資產(chǎn)階級
(1)人民主權原則
主權觀(guān)念最先由法國的波丹提出,后來(lái)盧梭創(chuàng )立了人民主權學(xué)說(shuō)。
(2)人權原則
(3)法治原則
(4)權力制約原則
近代分權學(xué)說(shuō)是英國洛克首先倡導而由法國孟德斯鳩所完成的。
社會(huì )主義
(1)人民主權原則
我國憲法第二條規定: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。
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(guān)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。
人民依照法律規定,通過(guò)各種途徑和形式,管理國家事務(wù),管理經(jīng)濟和文化事業(yè),管理社會(huì )事務(wù)。”
(2)基本人權原則
2004年憲法修正案規定:“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”,從而確立了基本人權原則。
(3)法治原則
1999年憲法修正案規定: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實(shí)行依法治國,建設社會(huì )主義法治國家”,法治也成為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之一。
(4)權力制約原則或民主集中制原則[2]
我國憲法第三條規定: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(shí)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。”